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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抄上几日,林大秀抄写的速度就有了明显地提升,而林重阳已经把一本三字经背熟,写法也了然于心,因为眼睛还不行并没有仔细看,只是听为主。
就这么着,林大秀抄书的速度越来越快,原本看起来遥遥无期的一本书居然花了十天就抄好。再写第二本的时候他基本就不需要再看原书,可以靠记忆默写,速度又快一些,只花八天就好了。
中间过个元宵节,原本林大秀想带儿子去看花灯的,小孩子都喜欢看热闹。不过林重阳因为看他抄书入迷,竟然有点着凉开始流清鼻涕,吓得林大秀愣是没敢出门。韩椿儿说小孩子流点鼻涕不要紧,狗蛋年前就吸吸溜溜了俩月了。可林大秀不敢大意,尤其是花灯节人又多,要是这时候得了伤寒,大夫医术又不够那岂不是糟糕,万一因此害了儿子可了不得。
林重阳倒是也不闹着要出去,反而很呆得住的样子,这让他宽心不少,让韩椿儿也越发惊讶,那狗蛋可整天啊啊啦啦地想出去看光景呢。
抄完书,林大秀发现家里基本也要断炊了。
断的不是他的粮食。
他抄书以后几乎不出门,更不去韩家吃饭,自己随便弄两口对付,韩椿儿怕他把自己熬坏了看不过才给他送的。
林重阳一天要吃好几次,林大秀都用个小砂锅给他温着,随时可以弄来吃。另外,林重阳还可以吃炖的鸡蛋羹,软软嫩嫩的,他吃起来很方便。
现在断的是儿子吃的鸡蛋需要去买。
他赶紧把两本抄好的书送去给陆老板过目,顺便把钱领回来。陆老板倒是没想到他能这么快就抄出来,看了看抄得还不错,原本想着他一个纨绔少爷败家子,整日游手好闲气长辈,根本写不出什么东西来,不过是碍于介绍人的面子不得不应付一下,若是他抄不好那自己也就有理由不再理睬。
哪里知道居然抄得不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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