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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公主真的去刑部大堂了,公主过堂,闻所未闻。”
有人声音很不削;“你们也太孤陋寡闻了,公主可是打官司的好手,大理寺大堂都不知道过过多少回,还怕个刑部大堂?就像公主说的,阎王殿都不怕。”
“真的?!公主以前也上过堂?”
“气质上过,原告被告加起,最少也是三次。”
所以这次是第四次,是被告。
人们奔走相告:“永安公主又要跟人打官司了。
“这次不是争嫁妆。”
“也不是不孝顺。”
“也不是杀人放火。”
“这次是卖假药。”
比前三个都性质恶劣,因为永安公主是大夫,大夫卖假药,比杀人放火罪不可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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