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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九章:大明--朝鲜《庚辰条约》 (5 / 7)_

        想都不要想!

        他朱允炆就要亲手草创第一份不平等条约!

        “此次明军应朝鲜国王李芳果之邀,征叛逆李芳远,大获全胜,此乃宗父国对臣子属国的庇佑之责。为防止日后再有这般事件发生,经大明建文皇帝亲制该约

        一、朝鲜应出五百万两白银作为此次大明征叛逆的犒军银。

        二、李芳果之王位,乃大明太祖高皇帝敕封,名正言顺,大明承认并保护李芳果的国王正统性,为防止日后再有叛逆者兴兵谋逆,朝鲜国除各地道、府治安军之外,不再增设常备军,大明于咸兴驻军一万,朝鲜每年需支付一百万两驻军军费。

        三、大明租借朝鲜之济州岛,租期九十九年。

        四、朝鲜开放平壤、开京、汉城为大明跟朝鲜的通商城市,如此一来,朝鲜百姓也可以使用到大明国内上好的丝绸、瓷器、茶叶等物,朝鲜不得征收商税。

        五、同时,鉴于朝鲜正处在佛学文明和儒学文明的转变期,大明愿意派遣大儒,在朝鲜各道设教谕,帮助朝鲜国普及儒学,自该约后,朝鲜三品以上大员之子嗣,需在六岁时送往南京,由大明皇帝陛下会同礼部官员共同教谕,为期六年。如此,朝鲜将不再会有不通教化者犯上作乱,悖逆君父的乱臣贼子也就会少了许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朱允炆洋洋洒洒的写满了整个奏本,看完后又确定一遍,这是他第一次写这种不平等条约,以前只在历史书上看过,现在自己亲自制造一份,虽然潦草了许多,但看起来,还真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双喜看得眼都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陛下,这需要如此复杂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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